合肥职工科技大学毕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
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规定,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,进一步规范毕业工作程序,做好毕业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。
一、毕业资格审核依据
毕业资格审核严格按照《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》及《合肥职工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》的有关内容,对学生毕业条件进行全面审核。
二、毕业资格审核条件
1、毕业条件
具有学籍、已缴费的学生,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,成绩合格,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,准予毕业。
2、结业条件
具有学籍、已缴费的学生,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,但成绩不合格,予以结业。
3、结业转毕业
结业的学生,在学籍有效期内,申请并完成课程学习,且成绩合格,通过毕业资格审核,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;若未在有效期内申请或成绩不合格,不换发毕业证书。
4、延期毕业
服兵役在籍学生、休学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,延期毕业。
三、毕业资格审核内容和标准
毕业资格审核分为学籍审核、学业审核、毕业生图像采集审核和德育审核四个方面。
1、学籍审核
教务处与财务处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审查,被界定为无故欠费的学生,将不予注册学籍。教务处对预计毕业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复查,确定其学籍状况,学籍在册的毕业生,学籍资格审核为合格。
2、学业审核
(1)成绩审核
毕业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,且考核成绩合格,资格审核为合格。
(2)毕业论文(设计)及可认证学习成果审核
教务处对毕业论文(设计)及可认证学习成果进行审核,通过为合格。
3、毕业生图像采集审核
教务处对学生图像采集情况进行审核。对没有参加集体图像采集的学生,通知其自行前往新华社采集,并将纸质照片邮寄到教务处。规定期限内没有采集图像或采集后未交纸质照片的学生,无法按期毕业。
毕业生要在毕业当年4月1号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确认自己的照片信息,逾期不确认,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2、德育审核
主要考核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现实表现。对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违法组织、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且性质恶劣的学生,其德育审核为不合格。
四、毕业生资格审核时间安排
1、发布毕业审核通知
3月初发布毕业审核通知,将毕业要求通知到所有预计毕业学生,配合毕业资格审核。
2、清理欠费
3月中旬完成预计毕业学生缴费情况复查,安排补缴费,逾期未补缴,不能按期毕业。
3、学籍资格审核及学生信息核对
3月底,完成毕业生学籍资格预审工作,确定在籍学生名单。同时,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最后核对工作,并在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。
4、学业审核
3月底完成学业审核,对学业不合格的学生及时进行反馈。
5、毕业初审、终审公示
4月上旬确定毕业初审合格名单,并说明学生初审不合格的原因。6月中旬公示毕业终审名单。
6、学籍档案制作
6月下旬完成毕业生学籍档案制作。
7、学历电子注册及证书办理
毕业名单公示结束,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,并制作毕业证书。
8、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发放
7月初开始发放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