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,已被高校录取的新生,应按高校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入学手续,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入学的新生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、报到、注册工作已顺利结束,经核查,钱文静等130名新生无正当事由逾期未报到,对此130名新生拟给予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:2021年4月8日-4月15日
联系人:涂老师
联系电话:0551-62696090
附件:合肥职工科技大学2021级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公示名单
合肥职工科技大学教务处
2021年4月7日